宠物用品疫情下,宠物用品疫情下的变化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宠物用品疫情下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宠物用品疫情下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入户消杀贵重物品丢了怎么办?
答题:如果是入户消杀,那么是要在入户前,首先是自己就是要做好贵重物品,特别是大件的贵重物品的登记,保护,如果是说是入户消***员在消杀的过程贵重物品丢了,那第一时间赶快报警,告之家里丢失的贵重物品,等警察叔叔来了,再进行查处。
防疫用品可否列入安全生产费用?要注意什么?
可以。防疫用品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健康。粗制滥造,不规范标准会给使用者造成很大危害。这次抗击***病毒肺炎暴露了它的缺点。防护用品短缺,供应不足。有的口罩密闭,过滤功能差,引起感染。有的造成面部伤害勒痕严重。有待制造技木改进。日夲口罩细节就做的比较好,比如耳挂带加粗,舒适性好。医用口罩过滤***种类的细分方面做的好。再一个护目镜起雾有待改进防止。所以增加防疫用品安全生产费用很有必要。防患于未然。保障医务人员及人民安全。
谢邀。
防疫用品的种类比较多,我来说一下我们单位的做法吧,口罩,84消毒液,酒精等这些我们统计到了安全应急费用了。还有因隔离***购的一些方便面等食品,没有列入安全费用。
很高兴能回答这个问题。
当前,全国上下正在全力抗击“***肺炎”。看到您提出这个问题,我的感觉,您应该是在企业工作;您说的“防疫用品”应该是指防护口罩等是用于职工个人防护的传染病防疫用品(防疫用品有很多种,归属会计科目不一)。基于以上判断,我就用于职工个人防护的口罩等防疫用品支出可否列入企业“安全生产费用”一题,与您讨论如下:
所谓“安全生产费用”,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并在企业成本中列支,专门用于完善、改进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。目前,我国高危行业企业执行的“规定标准”,是2012年2月14日财政部、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》(财企〔2012〕16号)。该《办法》第三章规定,“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”属于“安全生产费用”使用范围。该《办法》的指向是安全生产,目的是防范生产安全事故。《办法》明确“安全生产费用”用于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,并且全文没有任何涉及防疫的内容。尤其是,《办法》所说的是专门为现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品,目的是防范生产安全事故。企业为全体职工发放防护口罩等防疫用品不只用于生产现场(更多的用工作现场以外),其目的是用于防范传染“***”肺炎。
因此,企业用于职工个人防护的口罩等防疫用品支出不可以列入“安全生产费用”。
当下,有部分企业引用2018年1月15日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修改、发布的《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》(安监总厅安健〔2018〕3号)第十条第二款即“防御缺氧空气和空气污染物进入呼吸道的呼吸防护用品”属于劳动防护用品第二类的规定,是错误的。因为,《规范》第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,劳动防护用品只有“接触粉尘、有毒、有害物质的劳动者”才佩戴;佩戴的目的是防止生产现场因为生产而存在、产生并弥漫于空气中的尘、毒侵入现场作业人员的呼吸道。
当下,另有部分企业***取了将用于职工个人防护的口罩等防疫用品支出列入“劳动保护费”的做法。而“劳动保护费”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、手套、安全保护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。跟前面论述的道理一样,也是不妥当的。
笔者认为,在抗击“***肺炎”的过程中,企业为全员配备个人防护口罩等防疫用品,应该特别注意的就是,这项支出不可列入“安全生产费用”或“劳动保护费”,而应作为“防疫费”,列入“***费”开支。医疗单位使用的或企业用于应急的除外。
另外,需要注意的是,企业配备的个人防护口罩等防疫用品必须符合GB 19083等(而不是GB2626等)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。个人理解,欢迎讨论。
我是老吕 —— 吕历春秋,一位资深安全从业者,欢迎关注,欢迎交流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宠物用品疫情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宠物用品疫情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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